云南省昆明市制定滇池蓝藻大规模暴发应急处置预案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6月7日讯)2008年5月7日,云南省昆明市政府印发了《滇池蓝藻暴发应急处置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该《预案》由基本原则、组织领导、重点防控水域、蓝藻暴发的分级、蓝藻暴发分级预案的启动条件、蓝藻暴发应急处置程序及措施、保障性措施七部分组成。
为确保蓝藻暴发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序进行,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滇池管理局局长、市环保局局长为副组长,市水利、财政、科技、气象、滇池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和沿湖四县区政府领导为成员的滇池蓝藻暴发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蓝藻大规模暴发应对处置的组织领导、指挥和综合协调工作,适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置组、监测预测组、监督执法组、科技保障组。
《预案》明确了滇池蓝藻重点防范区域和其他突发水域范围。重点防控区域为:市第五自来水厂饮用水备用水源取水口;草海航运公司码头(闸门)至草海入口的大观河河段水域和南起船闸沿主航道至船房河入口水域;外海西北角龙门村沿海埂路过船闸至海埂公园东大门沿线水域;滇池北岸小河嘴村(蓝色庄园以东)附近。其他突发水域范围为:滇池蓝藻聚集的环境敏感区。
《预案》同时明确了滇池蓝藻暴发级别的评定标准,以及蓝藻暴发达到严重级、危害公共安全级时将启用的应急处置及防范措施,对打捞后蓝藻的最终处置、环保执法监督、滇池流域内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主要湖湾大型围隔养殖滤食性鱼类、蓝藻处置科研成果的转化及应用示范、资金保障等均做了明确要求。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上海供排水项目网helen编辑,200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