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召开调整中心城区城市污水处理费价格决策听证会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6月7日讯)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依据广东省汕头市环境保护局的申报,昨天上午,市物价局在汕头宾馆召开汕头市调整中心城区城市污水处理费价格决策听证会。
据市环保局的申报说明,目前,我市废水的治理主要靠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只有龙珠水质净化厂,该厂一期工程日设计处理能力为14万吨/日,于1999年9月投资3.91亿元建成。2007年8月1日起,该厂改制并移交省联泰集团进行市场化运营,由该公司进行扩容技改和配套截污的BOT、TOT形式捆绑的相关建设。
现阶段,我市中心城区全年废水排放总量为12934万吨,每日生产的废水约36万吨,而龙珠水质净化厂的设计处理能力为14万吨/日,污水处理率仅38%,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同时,我市于2001年5月1日在市区规划区范围开征的城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按自来水用水量0.2元/吨计征,2002年6月1日调整为0.27元/吨,2005年8月1日再次调整为0.5元/吨,目前仍维持现价,收费标准偏低。
按照市成本调查队的监审,我市中心城区“单位污水处理的成本”为1.3114元/吨,其中,企业投资单位成本是0.8754元/吨;政府投资单位成本是0.4360元/吨。市环保局提出,按照“谁污染,谁付费”和“保本微利”的原则,对污水处理费进行分步调整,即:按自来水用水量计征,从2008年7月1日提高到0.8元/吨;2009年7月1日起提高至1.1元/吨;2010年7月1日起提高至1.5元/吨。
(来源:汕头都市报,作者:记者肖彤兰,上海供排水项目网helen编辑,200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