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远城区开征污水处理费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6月7日讯)记者昨从湖北省武汉市水务局获悉,远城区也将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标准为0.8元/吨,意味着部分远城区居民用水价将有所上调。
按照省及武汉市政府提出的“十一·五”城镇污水处理建设目标责任书要求:到2010年,武汉市各远城区必须有一座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使用。2008年,各远城区必须开征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将用来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目前,武汉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标准为0.8元每吨,随自来水费一并收取,而有些远城区的污水处理费低于此标准,这意味着届时这些远城区的居民用水价将有所上调。
目前,各远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正全面铺开。武汉市水务局表示,将督促各区尽快开征污水处理费,确保年底前全面征收。
(来源:楚天金报,作者:记者柯锐、见习记者王莹、实习生金学,上海供排水项目网helen编辑,200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