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鄂州市开审原建委主任受贿案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6月7日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12次非法收受他人贿款共计23万元。昨日,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市原建委主任季某涉嫌受贿案。
据介绍,季某现年45岁,捕前系鄂州市建委主任(正处级)、党委书记。
检方指控称:2003年7、8月间,季某通过他人介绍认识刘某后,利用分管和主管城市建设的职务之便,于2004年至2007年间,在刘某以鄂州市某建筑工程公司等名义承接该市凤凰路、滨湖南路、城东泵站、西山庵扩建等市政工程和拨付工程款上提供帮助,为此,先后7次收受刘某给与的人民币19万元。
2005年至2007年间,季某因在鄂州市洋澜路延伸、吴城立交桥、市污水管网等市政工程和拨付工程款上提供帮助,先后3次收受邵某给与的人民币2万元;因在鄂州市寿昌大道等工程中提供帮助,先后3次收受付某给与的人民币2万元。
据悉,该法庭将择日宣判此案。
(来源:楚天金报,作者:特约记者王斌华、通讯员孟卫军,上海供排水项目网helen编辑,200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