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环保局通报21家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迟缓企业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6月7日讯)青海省环保局通报批评21家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进展迟缓企业。
为了更加准确地掌握重点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情况,确保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实现。2007年,我省投资一千多万元,为西宁、海东、海西和海北等地区的38家企业安装了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但是在建设过程中,由于部分企业对这项工作重视不够,一直持等待观望态度,工作进度缓慢,严重影响到全省污染减排工作和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的整体推进。
6月4号,省环保局对西宁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西宁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青海苏青氯酸盐有限责任公司、西部矿业有限公司锌业分公司等21家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进展缓慢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要求这些企业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对逾期没有完成的企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污染物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来源:青海人民广播电台,作者:万玛嘉、关玉玲,上海供排水项目网helen编辑,200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