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两会提出将污水处理厂营运列入官员政绩考核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2月27日讯)我省部分地区建起了污水处理厂,却因难以营运成为摆设。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苏征耀建议,将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营运质量及其效果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作为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专职副主任,苏征耀调研发现,当前全省污水处理厂存在规划设计方面的两个问题。首先是工程不配套,有的地方污水处理厂建起了,由于管网建设滞后,水进不来,致使污水处理厂设备不能正常运转,成为中看不中用的环保‘花瓶’。其次是基础设施的规划和设计缺乏科学性,一种情况是建设规模设计过大,建设资金较为宽裕的地方对污水处理厂的规模超前设计,出现“吃不饱”现象,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满负荷运转;另一种情况是建设规模设计过小,有的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不到两三年就超负荷运行。”
针对监管缺位问题,苏征耀建议,抓紧制定《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考核标准》,督促污水处理厂尽快建立成本考核制度和按照处理水量、水质拨付污水处理服务费核拨机制,确保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发挥应有的投资效益和减排效益。
(来源;长江商报,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朱殿红编辑,201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