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城市第二水源管理有法可依了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9月3日讯)今年8月1日,《包头市再生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到9月初,该《办法》已经实施一个月。我市为何出台此管理办法,再生水的生产和利用情况如何,出台此办法对我市再生水的未来发展有何作用和意义?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再生水供水能力和利用率不断提高
目前,我市已建成和正在建设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共有10座,其中城区有5座,分别是北郊水质净化厂、东河东水质净化厂、东河西水质净化厂、南郊污水处理厂、万水泉污水处理厂;其余5个污水处理厂位于外五旗县区。已投入运营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达83%,处理总规模为32万立方米/日。
在此基础上,我市已建成投产4座再生水处理厂,分别是北郊中水厂、东河东中水厂、万水泉中水厂、新南郊中水厂,4座中水厂再生水供水能力为17万立方米/日。再生水利用率为35%(污水处理量与再生水实际使用量比率)。
今年,10座污水处理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我市将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4.5万立方米/日,再生水供水能力增加10万立方米/日,生活污水处理率将达到85%,预计将再生水利用率提高到45%。
“十二五”期间,我市还将规划建设4个污水处理项目,到“十二五”末,全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将达到90%以上,再生水利用率将力争提高到60%。
供大于求阻碍再生水发展
市排水产业公司是我市运营再生水的主要单位,该公司管理着4座污水处理厂和2座再生水厂(北郊中水厂和东河东中水厂)。我市从2004年起开始利用再生水,首个投入运营的再生水厂是北郊中水厂。
市排水产业公司经营部部长杜晶告诉记者,尽管我市的再生水利用率和使用量在逐年增加,但就供水能力和使用量来说,却一直处于供大于求的局面,相差最多时,供水能力可以达到使用量的10倍以上。“再生水的利用率能达到多高,不取决于我们的生产能力,而是取决于用户的使用量,用户使用多少,我们就生产多少,否则就白白浪费了。”
据介绍,绿化用再生水是0.8元/吨,自来水为1.6元/吨;工业用再生水是1元/吨,自来水为3.3元/吨。遗憾的是,尽管两者价格相差如此之大,但多年来价格因素却并没能让再生水利用率有突破性提高。这主要与再生水用户范围较窄,以及‘靠天吃饭’状况有较大关系。
多年来我市的再生水主要用于园林绿化和电厂生产使用两方面。目前园林绿化基本用于建设路、210国道以北的建华路两侧、黄河大街沿线及劳动公园等处;此外,全市各电厂的机组都在使用再生水进行冷却。杜晶说:“在使用范围增加不多的情况下,每年绿化用多少再生水,要看老天爷的‘脸色’。像今年这样雨水较大的年份,再生水的绿化使用量自然要比往年低;这两年,受国家限电‘大气候’的影响,电厂的机组存在不能满负荷运转的情况,所以再生水使用量也难增加多少。”
多角度立法促进再生水发展
《办法》从行政主管、规划与建设、运营与管理、法律责任等多方面,对再生水发展做出了明确规定。市排水产业公司为《办法》的出台提供了主要草案内容。
亮点一:引导有关行业多用再生水
虽然我市对再生水发展早有相应的规划,但一直未提高到法律层面,此次将再生水规划列入《办法》中,就是为了从源头上保障规划能够被严格执行。“规划与建设”条款中规定:城市总体规划在确定供水、排水、生态环境保护及城市基础设施总体布局时,应当统筹考虑再生水利用的发展目标及布局。
“规划与建设”条款中还规定:编制再生水资源利用规划和再生水资源利用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应遵循“立足实际、统筹规划、科学布局、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原则;充分考虑本市山北地区工业用水和城镇园林绿化用水需要,合理调配,逐步提高可以接受再生水水质标准的工业、园林绿化的再生水使用比例。“建设污水厂和中水厂固然重要,但突破用户太少“瓶颈”才是关键,所以要从法律层面上引导和保障绿化等行业多使用再生水,以有效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市排水产业公司人士认为。
亮点二:扩大再生水使用范围
《办法》中还规定:应当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的工业建设项目,其再生水利用设施与主体工程应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要逐步建立合理的水价体系和用水结构,引导用水单位积极利用再生水,扩大再生水利用范围。再生水集中供水规划管网能够覆盖的区域,具备再生水利用条件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以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的,均应使用再生水。对此,杜晶解释说:“在北京、天津等地,居民家的冲厕用水和洗车业等,已经开始使用再生水。也就是说,居民家中除了自来水和纯净水管,还有一条再生水管线。制定上述规定,就是为了扩大再生水使用范围。”
亮点三:处罚有法可依
《办法》出台前,没有相应处罚规定,也造成一些单位和个人破坏再生水管线后难以处理的情况。杜晶说:“《办法》出台后,我们今后再遇到此类问题时,就有法可依了”。《办法》规定,破坏再生水设施、盗用再生水等行为,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对个人处以1000元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来源:包头日报,作者:记者李学工、实习生韩杰,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1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