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9月28日讯)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2年9月25日以电话及书面传真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2年9月27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一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2]2号文》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订了《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信息披露的范围、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的内容、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与实施、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该制度的制订是对公司现有内控制度的完善,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该制度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控股子公司监利荆源水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合加”)在湖北省监利县共同投资成立控股子公司监利荆源水务有限公司,本次拟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名称拟定为“监利荆源水务有限公司”(具体名称及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为准),该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900万元人民币,占新设立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的90%;湖北合加出资100万元人民币,占新设立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的10%。
公司本次与湖北合加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监利荆源水务有限公司的目的:作为项目公司在监利县以特许经营模式从事污水处理的运营维护等相关业务。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本公司办理新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协议文件签署以及工商注册等相关事宜。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桑德环境 公告编号:2012-72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公告内容涉及对外投资事项为: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合加”,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在湖北省监利县注册成立控股子公司——监利荆源水务有限公司。
2、本公告所述对外投资事项涉及金额:
(1)公司与湖北合加分别以自有资金900万元人民币、100万元人民币出资设立监利荆源水务有限公司,分别占其注册资本的90%、10%;
(2)根据公司对上述对外投资的出资额,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总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6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0.26%。
3、本公告所述对外投资均履行的程序:
(1)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系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的共同投资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次所进行对外投资事项性质及金额不构成关联交易以及重大对外投资事项。
(2)本公告所述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公司将设立控股子公司从事具体业务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一、对外投资概述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湖北合加拟在湖北省监利县注册成立控股子公司——监利荆源水务有限公司: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根据公司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湖北合加在湖北省监利县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本次拟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名称拟定为“监利荆源水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9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0%;湖北合加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
2、公司本次与湖北合加共同出资设立监利荆源水务有限公司的目的:作为项目公司在监利县以特许经营模式从事污水处理的运营维护等相关业务。
3、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12年9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的第二项议案为“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控股子公司监利荆源水务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7名董事均参与了本项议案的表决,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
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系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湖北合加共同以现金方式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公司的对外投资事项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的共同投资行为,公司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均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其他有权机构审批,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可实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本公司办理控股子公司的工商注册及设立相关事宜。
二、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涉及的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本次公司对外出资设立监利荆源水务有限公司系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湖北合加共同投资事项,交易对方湖北合加主要情况介绍如下:
企业名称: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38,600万元
注册地址:湖北省咸宁开发区长江产业园
注册号:422300000002865
法定代表人:胡新灵
税务登记证号码:421200670373252
公司经营范围: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风电设备技术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再生资源的回收、处理、经营(不含进口可用原料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的回收);机电设备及配套件的进出口分销(不含国家限制和禁止的货物及技术)、制造、安装:钢结构件的加工、制造;橡胶制品生产及销售。
湖北合加目前注册资本为38,6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2年6月30日,湖北合加总资产为68,883.48万元,净资产为40,531.86万元,营业收入为8,540.11万元,净利润为1,615.89万元。
2、本次进行的对外投资事项系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的共同投资行为,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对外投资主体(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公司与湖北合加共同出资设立“监利荆源水务有限公司”时,双方均以自有资金出资。
2、标的公司“监利荆源水务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该公司的具体名称及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登记核准为准,经营范围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经审批的,取得批准后方可经营,经营期限以工商部门审批为准)。
(2)出资双方各自的投资规模及持股比例:监利荆源水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9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0%;湖北合加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与湖北合加的相关共同对外投资约定,双方共同在湖北省监利县出资设立监利荆源水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9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0%;湖北合加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
公司与湖北合加共同约定:合资双方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应当将各方所应承担的货币出资足额存入设立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在本协议签订后90日内双方应完成出资,并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双方均需切实履行关于共同合资组建有限责任公司中作为各方股东所应尽的责任及义务,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该控股子公司设立的相关工商登记及协议签署事宜。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与湖北合加共同对外投资事项,系双方各自以自有资金(现金方式)共同投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以实施公司环保业务建设、经营及业务拓展,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六、公司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出资设立监利荆源水务有限公司的目的及其对本公司的影响:监利县人民政府与公司于2012年9月6日在监利县签署了《监利县污水处理厂T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授权公司在监利县成立的项目公司在特定的期限和范围内融资、运营、维护污水处理设施、并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用的独家权利。
监利荆源水务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在监利县投资设立的项目公司以及《监利县污水处理厂T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实施主体,其购买监利县污水处理厂30年期特许经营权费用为4,200万元,监利县污水处理项目现阶段设计及处理规模为3万吨/日,远期规模10万吨/日,项目预期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公司成立该控股子公司主要目的在监利县以特许经营模式从事污水处理的运营维护等相关业务,该项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方向及业务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由于该公司尚处于筹建期,尚未开展具体业务经营,预计该项对外投资对公司2012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将视该控股子公司设立以及后续业务经营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71);
2、公司与湖北合加共同出资设立监利荆源水务有限公司的《出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桑德环境 公告编号:2012-73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公司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发展战略,公司于2012年8月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投资并登记注册设立“双城绿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明光市康清环保有限公司” (详见公司于2012年8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63]以及《公司对外投资暨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65]),根据公司前期拟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登记注册事项情况进展,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关于投资成立双城绿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的登记注册事项进展:
公司于2012年8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控股子公司双城绿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相关事项的登记注册。
公司上述拟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双城绿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9月4日登记注册完毕,该控股子公司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企业名称为“双城市格瑞电力有限公司”,该控股子公司具体登记注册事项如下:
公司名称:双城市格瑞电力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230182100043390
公司住所:双城市龙化街城镇家属楼
法定代表人:马勒思
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仟万元整
实收资本:人民币壹仟陆百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对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筹建)
双城市格瑞电力有限公司的股份结构为:公司出资人民币7,2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0%;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8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
二、 关于投资成立明光市康清环保有限公司的登记注册事项进展:
公司于2012年8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控股子公司明光市康清环保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相关事项的登记注册。
公司上述拟设立的控股子公司明光市康清环保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9月4日登记注册完毕,该控股子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注册事项如下:
公司名称:明光市康清环保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341182000023168
公司住所:明光市池河大道3号
法定代表人:骆敏
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佰万元整
实收资本:人民币捌佰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活垃圾处理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涉及到法律法规及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
明光市康清环保有限公司的股份结构为:公司出资人民币72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0%;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8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
上述公司于近期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将作为公司在特定区域的经营业务实体,具体负责当地的环保项目投资实施、组织项目可研报批等相关项目前期工作。上述公司的设立及对外投资对于公司2012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影响。同时,公司也将视上述业务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桑德环境 公告编号:2012-74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控股股东桑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集团”,其目前持有公司股份222,733,368股,占公司总股本498,118,398股的44.71%)通知,桑德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权解除质押情况:
1、 2011年7月,桑德集团将其所持60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权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详见2011年7月23日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股东股权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1-40)。2012年5月,公司实施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前述质押股份增至720.00万股。
2、 2011年9月,桑德集团将其所持70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权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详见2011年9月10日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股东股权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1-46)。2012年5月,公司实施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前述质押股份增至840.00万股。
近日,公司接到桑德集团通知,前述股权质押方于2012年9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前述720.00万股以及840.00万股股权解除质押手续。
3、 2011年9月,桑德集团将其所持50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权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601818,股吧)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详见2011年9月10日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股东股权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1-46)。2012年5月,公司实施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前述质押股份增至600.00万股。
近日,公司接到桑德集团通知,前述股权质押方于2012年9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前述600.00万股股权解除质押手续。
二、 股权质押情况:
1、 2012年9月10日,桑德集团将其所持6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权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为公司向该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质押起始日为2012年9月10日,质押期限为12个月。
2、 2012年9月14日,桑德集团将其所持75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权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为公司向该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质押起始日为2012年9月14日,质押期限为12个月。
3、 2012年9月24日,桑德集团将其所持8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权质押给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为桑德集团向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质押起始日为2012年9月24日,质押期限为60个月。
截止2012年9月28日,桑德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股权质押总股数为22,246.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66%。
特此公告。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1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