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中心城区拟调整污水处理费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1月15日讯)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发改委获悉,广州拟调整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将在2017年2月召开听证会,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即日开始向社会公开征集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11名和听证会旁听人6名。具体调整方案将下周一公开。
根据广州此前的征收管理办法,城市污水处理费按用水量的90%计征,行政事业类污水、工业类污水、经营服务类污水、特种行业类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分别为:1.2元/吨、1.4元/吨、1.4元/吨、2.0元/吨;居民生活类污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收费,水量基数分三级,家庭户月用水量26吨以内、26吨至34吨部分、34吨以上部分分别按0.9元/吨、1.2元/吨、1.5元/吨的标准来收取城市污水处理费。
为什么要调整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征集公告称,主要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中关于“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的要求。
这样看来,广州这次调整污水处理费,可能会将部分收费标准上调。具体怎样调整?广州发改委表示,将在下周一公布备选的调整方案。
听证会参加人共23名,其中消费者11名,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其他参加人由广州市发改委聘请或委托推荐产生。
此次向社会公开征集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11名和听证会旁听人6名,报名条件包括年满18周岁、不属于国家机关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组织的在职工作人员(含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合同制雇员),等等。
报名时间:2017年1月13日至1月22日。具体报名办法和报名表可在广州市发改委门户网站上查看和下载。
听证会人员组成
●参加人共23名
●消费者11名(其中居民用户6名、低收入阶层居民用户1名、工业用户1名、服务业用户1名、事业单位用户1名、特种行业用户1名)
●经营者2名
●专家学者2名
●人大代表3名
●政协委员3名
●政府部门(市水务局、财政局)2名。
(来源:南方都市报,作者:记者李文、徐艳,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17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