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调价听证会举行 全部参加人同意调价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2月18日讯)17日,广州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调价听证会举行。23名听证会参加人全部同意调价,其中17名听证会参加人赞成方案一,4名赞成方案二,还有2名提出将方案一和方案二结合。“谁污染谁付费”已成共识,听证会参加人建议,成立污水处理公众咨询委员会,公开污水处理过程与成本,提升污水治理能力。
目前处理成本比征收价格高0.5元/吨
根据有关规定,设市的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0元。
为落实上述要求,全省各市都在陆续着手调整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成本与收费标准倒挂”成为不少地市调价的最大原因。2016年3月至8月,广州市价格成本调查队于对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成本进行了监审。根据成本监审报告,2013年至2015年平均单位污水处理定价成本为1.04元/吨,如加上管网资产贷款利息,则单位污水处理成本为1.46元/吨。目前污水处理费综合价格为1.06元/吨,且按用水量90%征收污水处理费,实际征收价格为0.95元/吨,成本与收费标准倒挂,每吨差价达0.5元。
低收入居民每人每月将有7元补贴
此次调整有2个方案。方案一按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设置,污水处理费综合水平为1.11元/吨。其中,居民生活污水第一阶梯收费0.95元/吨,非居民类污水1.4元/吨,特种行业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维持2.0元/吨不变。方案二按照定价成本1.04元/吨和净资产利润率2%制定,污水处理费综合水平为1.21元/吨。其中,居民生活污水第一阶梯收费1.0元/吨,非居民类污水1.6元/吨,特种行业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为2.5元/吨。
听证会上,“谁污染谁付费”已成共识,全部听证会参加人都同意调价,以促进节水、提高环保意识。消费者代表杨杏梅认为,污水处理加大投入,能加强污水处理能力。费用提高有理有据,幅度也可以接受,同意方案一。
经营者代表牛勇认为污水处理费的调整体现了污染付费的原则,有利于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大家提高环保意识,减少水资源的消耗,改善和维护环境质量,建议按照方案二调整。
根据调整方案,对持有《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收入困难家庭证》等低收入居民不再免征污水处理费,改为提高对低收入家庭补贴标准的形式。已经退休的钟玉琼是低收入居民用户,她同意方案一,但希望能为有困难的群众提供帮助。对此,广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自污水处理费开征之日起,每人每月将有7元污水处理费补贴。全市共减免147.51万元,减免1.6万户。“按照每户1.86人计算,完全可以解决低收入居民缴交污水处理费的问题,保障生活不受影响”。
广州市发改委表示,将进一步研究听证会意见,并在15日内将听证报告上报广州市政府。
(来源:南方日报,作者:记者昌道励、余秋亮,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17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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