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上海市中心城区每天20万吨污水直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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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4月12日讯)2016年,上海市垃圾外运、非法倾倒至他省市事件曾引发广泛关注。今天(4月12日)上午,中央环保督察组在向上海市委、市政府反馈督察情况时,该市生活垃圾违规处置的问题被明确提出。中央环保督察组要求,上海市要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的收集处理和监管体系。
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比要求少近1万吨
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组长朱之鑫在通报中表示,根据有关要求,上海市生活垃圾应于2015年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处理能力达到3.34万吨/日,但上海市截至督察时实际处理能力仅为2.4万吨/日,缺口较大,导致垃圾非法倾倒事件频发,生活垃圾违规处置问题突出。
通报中还点名了一些具体案例。如,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与无资质的个人口头约定,由其承运处理生活垃圾,部分垃圾非法跨省倾倒;嘉定区安亭镇黄渡环卫所违规将生活垃圾及垃圾中转站委托无资质的上海康家有害生物防制有限公司管理,并允许其违规将垃圾运至外省处置。
中心城区每天20万吨污水直排
据了解,2016年,全上海市259个市级考核地表水监测断面中,有88个断面为劣Ⅴ类,占比为34%。
督察组指出,根据《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要求,到2015年底,长江中下游流域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应达到一级B排放标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上海市所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于2016年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但截至督察时,上海市50座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的污水处理厂有10个,仅占总处理能力4%,21座污水处理厂仍在执行二级排放标准。
另外,上海市中心城区雨污混接导致每天约20万吨污水直排;中心城区雨污合流泵站平均每日放江量达97万吨。雨污混接、泵站放江对中心城区河道和长江口水质造成较大影响。
水务局发文污水超排可“从轻处罚”
督察组还指出了上海市部分政府部门“自降标准”的问题。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长三角地区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于2016年底前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但上海市2015年12月出台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则将这项工作完成时限推迟到2020年底。
上海市水务局2015年11月印发《违法排放污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将污水处理设施处于建设阶段导致污水超标排放的情形列为从轻处罚,违反《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
按照边督边改要求,截至2017年2月底,督察组交办的1893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全部办结,责令整改895家,立案处罚926家,罚款金额6211万元,拘留17人,约谈545人,问责56人。
(来源:新京报,作者:记者王硕,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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