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嵊州市将新建4座水厂和3座污水处理厂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8月11日讯)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省绿色城镇项目——嵊州市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浙发改外资〔2018〕381号
嵊州市发改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审批浙江省绿色城镇项目—嵊州市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嵊发改投〔2018〕48号)及相关附件悉。经研究,同意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省绿色城镇项目——嵊州市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该项目的建设,满足嵊州市“十三五”规划要求,满足偏远乡镇用水量及用水水质要求的提高、污水量排放及水质处理标准的提高,响应国家安全供水要求和政府水环境治理的号召,项目建成后对嵊州市主要集镇基本实现城乡供排水一体化,提高居民生活环境卫生、用水安全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1、新建给水项目:第三水厂(6.0万吨/日)、第四水厂(5.0万吨/日)、长乐水厂(3.0万吨/日)、富西水厂(1.5万吨/日)及敷设DN100-DN1000给水管网约311.786千米。
2、新建污水项目:长乐镇污水厂(二期)(0.8万吨/日)、甘霖镇污水厂(二期)(1.4万吨/日)、崇仁镇污水厂(二期)(0.8万吨/日)及敷设DN300-DN1000污水管网约5.1千米。
3、新建数字中心一处。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86099万元;资金来源为20%自筹资金,50%“金砖新开发银行”贷款,24%国内银行贷款,剩余财政补助。
四、项目选址及建设用地:项目位于嵊州市长乐镇、甘霖镇、崇仁镇、石璜镇、黄泽镇及嵊州市三江街道。项目总用地约186.11亩。
五、建设工期“工程计划施工期60个月。
请据此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23日
(来源:中国·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