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巴林右旗调整饮用水源区
(水业中国网上海站8月29日讯)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旗近日对大板镇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全面、集中整治。相关部门对水源保护区进行重新规划、科学调整,对保护区内污染源进行分期整治,彻底清除水源保护区存在多年的污染隐患。
由于历史原因,大量污染隐患尚未根除
大板镇饮用水源保护区是巴林右旗政府所在地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担负着镇内自来水用户居民的供水任务。2000年保护区规划时,由于条件所限,保护区划定不够科学,有些影响因素未考虑在内,多年来一直存在着污染隐患。在一级水源保护区、二级水源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不仅存有企业点源污染,还有农业污染、生活污染等面源污染。自2001年巴林右旗人民政府发布施行《巴林右旗大板镇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以来,旗环保局相继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大对水源保护区的管理。先后关停了保护区内5处采石场,强令搬迁了一处骨粉厂,水源保护区环境得到了一定的治理,但保护区内大量污染隐患尚未根除。
采取多项措施,全面根除水源保护区内污染隐患
巴林右旗政府和环保部门将水源整治列为今年环保工作重点,决心对水源保护区内多年来存在的污染进行彻底整治,全面根除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隐患。
首先是对水源保护区进行科学调整。在大量实地调查和论证基础上,对水源保护区进行重新规划。目前,巴林右旗政府组织环保、水利、城建、卫生等部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水源保护区规划调整小组,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科学论证,重新划定更加科学合理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应急备用水源保护区。二是对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分两期进行全面整治。一期计划于2007年10月底前对位于一级保护内的5处鱼塘和二级保护区内的3处鱼塘进行回填。二期计划到2008年12月底前对水源保护区内的其他污染源进行整治,包括:对水源保护区内的废品收购站、加油站、液化气站、修理部、畜禽养殖场依法关停或限期搬迁;对位于水源保护区内无“三防”措施的旱厕、垃圾点、粪堆进行清理,建成达到“三防”要求的垃圾集中存放点;对保护区内原有居民住宅禁止使用简易渗水厕所,新建冲水厕所要将污水排入市政管道,严禁通过渗井、渗坑排放污水和其它有害废弃物。居民住宅产生的污水必须经市政管网统一排放,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水管道跑、冒、滴、漏;为保护区内居民安装自来水,让居民喝上水质较好的深层地下水。
整治的同时,巴林右旗加强对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按照水源保护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严禁在水源保护区批建与取水及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文章来源: 中国环境 作者: 张国洁 2007-08-29)(水业中国网陈霁冬编辑)
「该帖子被 陈霁冬 在 2007-8-29 12:54:17 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