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尾市区金湖路(香湖路)市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水业中国网上海站9月5日讯)广东省汕尾市区金湖路(香湖路)市政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发改委《关于调整汕尾市区“六路一河”市政工程项目的批复》(粤发改资[2006]407号)批准,经汕尾市政府《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07第九期)有关决定,汕尾市建设局现对汕尾市区金湖路(香湖路)市政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汕尾市区金湖路(香湖路)市政工程。
二、建设地点:汕尾市区金湖路(香湖路)。
三、招标内容、规模:市政道路工程。道路长2923米、平均宽55米,包括道路、给排水(最大污水管管径1.5米)、桥涵、护岸改造、渔民上下落点和跨路预埋管道等。
四、工程上限价(最高限价):76920287.75元(含建设单位其他费用7959285.09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银行贷款等。
六、工期与质量:
工期:720日历天;质量:合格标准。
七、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确定为正式投标人。
八、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九、报名和递交资格审查申请书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7年9月6日——2007年9月12日(周六、日休息),
上午: 9:30~12:00时 下午: 14:30~17:30时;
地点:汕尾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汕尾市区汕尾大道中段)。
十、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证书、资料:
1、企业介绍信原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需要委托);
3、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经2006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4、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5、投标申请人的二级及以上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004年以来年检合格或新发证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6、投标申请人自投标申请之日算起前三年无发生三级及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或二次及以上四级重大安全事故的承诺书原件。
以上报名资料第1、2、6项的原件和第3、4、5项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应装订成册并装袋,资料封面和装袋表面均应注明“汕尾市区金湖路(香湖路)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格审查申请书”,并注明投标申请人全称(需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报名申请。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第1至6项报名证书、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证明或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以上报名资料第1至6项如有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的但无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
十一、招标人按照本公告第八、十条规定条件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汕尾市区金湖路(香湖路)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格审查申请书”进行审查,审查结果由招标人发给《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
十二、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经资格审查结果为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5名至11名时,取全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经资格审查结果为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1名时,采用摇珠方式确定11名正式投标人。所有合格的投标申请人需按《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到汕尾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参加摇珠会确定正式投标人。首先由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被委托人如与报名时的被委托人不同人的,需另带授权委托书)经招标人核查后仅限一人进场自行摇珠一次确定其顺序号,然后所有投标申请人代表全部退场后再由招标人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摇出11个号码,则这11个号码分别对应顺序号的11名投标申请人将被确定为正式投标人;
3、经资格审查结果为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被确定为正式投标人的单位可凭招标人的通知书从汕尾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处获取招标文件(不设邮购),每套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同时购买设计图纸每套成本费30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和图纸时间:2007年9月17日——2007年9月21日,上午: 9:30~12:00时,下午: 14:30~17:30时。
十四、其他要求:
1、投标申请人提交报名证书、资料或摇珠确定顺序号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同一个被委托人不能同时接受二家及以上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办理,报名及摇珠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核对身份,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报名申请和参与摇珠;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不准时参加摇珠会或同一个被委托人同时接受二家及以上投标申请人授权委托的,将不得参予摇珠确定顺序号,同时招标人将取消相关投标申请人的投标申请资格。
招标单位:汕尾市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汕尾市区建设路 办公地址:广州新港西路南贤大街43号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人: 杜先生、周小姐
联系电话:0660-3322638、 3396212 联系电话:020-84207717
传真:0660-3340234 传真:020-84207727
招标单位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2007年9月5日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2007-9-5)(水业中国网陆僶睿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