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轮台质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走出“直饮水”误区
(水业中国网上海站9月6日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健康饮水成为主题,桶装水已悄然走入寻常百姓家,成为人们的居家饮用的首选,其特点饮用方便快捷、水质污染较少。据统计,目前桶装饮用水消费达到每年300多亿元人民币,并且还在以每年16%的速度增长。广阔的市场前景,成为许多厂家竞争的“香勃勃”。
然而,许多饮用水水厂,在广告标语中赫然写到,××纯净水厂生产的××牌天然“直饮水”字样的广告用语。这其中存在着误导消费者的“猫腻”。 在软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中根本无直饮水这一名词。我们生活中的纯净水是采用离子交换法、po膜反渗透、精微过滤及其他适当的物理加工方法进行深度处理后产生的水。这种工艺可以除掉原水中的任何物质,包括有害物质和有益物质。一般情况下纯净水在生产过程中,源水只有50%-75%被利用,也就是说,1公斤自来水或地下水大约只能生产出0.5-0.75公斤左右的纯净水,而剩下的水不能当作饮用水。
目前瓶(桶)装饮用水中只有饮用天然矿泉水、瓶装饮用纯净水使用国家标准。饮用矿物质水还没有国家标准,饮用矿物质水是指纯净水经添加物质类食品添加剂或天然矿物质提取液后制成的饮用水。
直饮水是对自来水进行以饮用为主的再次净化处理,通过专用管道输送给各用户,居民生活饮用水,需要加热到100摄氏度后才能使用,因为它存在2度污染。
所以瓶(桶)装饮用水应是;;;直接饮用水,而不是“直饮水”根据软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中对瓶(桶)装饮用水的外包装标识上还需用醒目字样标明“饮用纯净水”。(来源:新疆新闻网,作者:朱世宁 , 2007-09-06)(水业中国网恽鹏南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