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严肃追究环保违法责任人
(水业中国网上海站9月6日讯)记者9月5日从自治区环保局获悉,近年来,巴彦淖尔市工业经济发展迅速,污水减排面临较大压力。今年7月3日,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了第一批6个“流域限批”城市,巴彦淖尔市被列入其中,该市的2家企业被“挂牌督办”,2家企业被通报批评。对此,巴彦淖尔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制定并下发了《巴彦淖尔市流域限批整改工作方案》,要求举全市之力进行整改。目前,整改已初见成效。
巴彦淖尔市组织环保、国土、工商等部门联合行动,对全市“十五”以来的建设项目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检查,对其中113项存在问题的项目进行了分类处理;组成以市政府法制办牵头的“土政策”清理小组,共清理取缔各旗县区地方性决定、意见、会议纪要和项目建设协议等28个文件中涉及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关闭了22家国家明令淘汰的小钢铁企业;启动了城市发展规划和流域规划环评工作,对市内3个自治区级工业园区进行了环评;编制完成了《黄河流域巴彦淖尔段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启动了与黄河下游城市包头市的联动防范机制;对国家环保总局挂牌督办和通报的企业,以及全市排查出的所有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予以了处罚,依法追缴排污费599.29万元。全市确定30家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测仪,市级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也已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巴彦淖尔市在推进整改工作的同时,还对整改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责任调查和追究。目前,已对4个旗、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市环保局分管局长进行了诫勉谈话;对3个旗、县(区)环保局长的行政失职行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1个县环保局长的不作为、乱作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建议县委、政府免去其环保局长职务。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2007-09-06)(水业中国网恽鹏南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