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乙苯-苯乙烯装置扩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水业中国网上海站9月19日讯)
发布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发布日期:2007年9月19日
相关链接:第一次公示 环评报告书简本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乙苯-苯乙烯装置扩建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上海市化学工业区
占地面积:20646.5m2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3797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5万元,约占0.67%。
项目建设期:1年,拟定2008年2月投产
项目定员:遵循SECCO现有的企业管理体制和企业组织机构,装置定员不增加。
年操作时间:8000小时/年
上海SECCO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乙苯—苯乙烯装置扩建改造项目包括50万吨/年乙苯—苯乙烯装置扩建到65万吨/年部分以及相应的公用工程及配套的辅助设施。本工程建设地点在上海SECCO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50 万吨/年苯乙烯装置界区内,占地面积不增加。
装置进料为苯和乙烯,中间产品为乙苯,产品为苯乙烯,副产品苯/甲苯和脱氢尾气和渣油&焦油。装置乙苯单元采用EB one 技术,苯乙烯单元采用CLASSIC SM 技术。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改造工程排放的废气主要来自蒸汽过热炉的燃烧烟气和工艺尾气,主要污染物有SO2、NOx、烟尘及烃类等。废气处理后高空排放,污染因子在各类气象条件下对环境影响贡献值均低于评价标准限值,评价区域内叠加浓度均满足评价标准要求。根据预测结果,项目生产对周边大气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本项目正常生产时排放的废水主要包括生产污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和清净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至杭州湾水体。项目的建设和运行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本项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失效催化剂、废吸附剂等。固体废物分类填埋或焚烧处理。改扩建工程投产后排放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的处理,不直接排入环境,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项目建成后厂界部分监测点未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要求,由于超标监测点的厂界外大多为化工区内部交通干道,周围无居民点及其他敏感目标,因此,企业生产噪声不会造成扰民的影响。
3.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要点
废气:蒸汽过热炉采用乙烯装置副产燃料气和天然气的清洁燃料,使燃烧烟气排放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要求;对于各塔系排放的含烃工艺废气,采用送火炬焚烧处理或送蒸汽过热炉回收利用做燃料的措施。采用浮顶罐或拱顶罐加氮封储存等措施,减少储罐呼吸等无组织废气排放。
废水: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调节池调节后与含油生产污水用泵送SECCO生产废水预处理设施进行预处理,在达到上海化学工业园区(SCIP)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要求后,送SCIP污水处理厂进行生化处理,最终达到“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二级标准后,排入杭州湾。
项目增加的循环水排污进入SECCO在污水处理场设置的全厂性清净废水收集池,以管架输送方式排至SCIP污水厂的出水池后,纳入SCIP排海管线进行深海排放。
固废:对于有热值的固体废物,如废树脂、无烟煤和废活性炭送上海市有资质的单位上海洁申实业有限公司和上海星月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焚烧处理。对热值不高,无利用价值的固体废物则采用安全填埋处理。本工程拟填埋的固体废物包括失效催化剂、沸石和聚丙烯等,送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嘉定填埋场填埋。
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加装消声器;对功率较小的泵类设备,选取低噪声电机;对消声有困难的设备,限制工人的接触时间,减少巡检,并配带个人防护用品。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上海市化工区产业发展规划及环境功能规划,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2) 本项目对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做到达标排放。
(3) 本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5.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可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和其他相关补充信息,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写信的方式联系。联系方式详见后文。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认为本项目建设是否有必要?
2.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3.您认为该项目运行中,建设方应该加强哪方面的管理?
4.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写信等方式与项目建设方及评价方联系。
建设单位: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上海化学工业区西河路
邮 编:201507
联系人:李荣
联系电话:(021)37990088-2711
传真:(021)67250866
E-mail: li.rong@secco.com.cn
评价单位: 北京毕派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012号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21号
邮 编:100101
联系人:瞿梅
联系电话:(010)84876976
传真:(010)84878847
E-mail:qumei@sei.com.cn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 址: 上海市钦州路508号
邮 编: 200233
联系人: 徐伟民
联系电话: (021)64085119-2645
传真: (021)64081935
Email:xuwm@saes.sh.cn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如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在2007年9月31日前与项目建设单位及委托的评价单位联系。
(来源:上海环境热线,2007-9-19)(水业中国网陆僶睿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