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城市污水处理费调整 20日举行几方听证
(水业中国网上海站9月21日讯)9月20日上午,由兰州市物价局组织的兰州市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在西北宾馆举行。在半天的时间里,大多数与会代表既表示了对上调城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理解,又认为调整幅度不应太大,他们同时建议,居民与单位、不同行业的企业之间的收费标准应有所区别。
本次听证会正式听证代表有20名,他们中有消费者、经营者、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及有关部门代表,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此外,12名代表旁听了会议。申请方兰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提出的污水处理成本是否合理、有无水分;经营方是否应该加强科技应用水平、降低管理成本;对供水和污水费用能否不进行捆绑征收是昨天听证会上的三大焦点问题。
据悉,为保证听证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听证会结束后,兰州市物价局将在规定时间内整理听证会纪要,送各位代表签名。物价部门将在充分考虑各方意见的情况下,完善污水处理费收费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报省物价局审批。
申请方列出三大上涨理由
申请方兰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提出的调价理由是,目前兰州市的污水处理排放标准仍执行1996年的排放标准,根据国家要求,城市污水处理厂要达到2002年的排放标准要求,需对污水处理厂出水进行加氯消毒,提高污水处理标准,使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和维护费用增大。其次,兰州市城市污水处理量是18.9万立方米/日,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投入试运行后,日处理污水能力增加10万立方米,处理量加大导致污水处理费用增加。另外,按照兰州市城市排水设施“十一五”发展规划安排,要投资22.4亿元,完成新建污水处理厂工程、城市管网改建工程等,届时将增加日处理污水量24万立方米,按照国家要求,部分建设资金将在污水处理费中列支。
代表认为应考虑市民承受力
对于兰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提出居民、党政机关、部队、各类院校、福利院等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由现行的0.30元/立方米,调整为0.80元/立方米;其他用水由现行的0.45元/立方米,调整为1.10元/立方米的方案,代表们普遍认为,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加快和推进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的有关规定,在兼顾市民和各方利益的前提下,适当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是必要的。但在调整时,应充分考虑并合理评估兰州市民的承受能力。
听证会上,有代表提出,居民污水的排放量远远少于企业,生活污水的处理难度也远远低于企业排放的污水。而根据申请方案,调整后居民的污水处理费上涨了2.67倍,而企业上涨了2.44倍,居民污水的调价幅度明显高于企业。有代表认为,要在政府、企业、居民之间合理分担污水处理成本。污水处理是一项公益性事业,政府也应对此承担责任与义务,因此,上调污水处理费的压力不应全部压给企业,也不应全部转嫁到居民身上。
贫困家庭应减免或缓交
根据申请方案,居民污水处理费上调必将会对居民、企业产生一定影响,那么政府应该加大补贴扶持力度。代表们认为,污水处理企业自身也要加强管理、节能节耗,污水处理费用征收应做到公开透明,接受各界监督。一些专家学者代表认为,经营方提出的报告在一些关键性的细节问题上没有交待清楚,难以令人信服,并就污水处理产业化过程中存在的种种矛盾和问题,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与会者一致同意,应照顾弱势群体的利益,对贫困家庭、困难企业采取减免或缓交污水处理费等措施。
(来源:兰州晨报,2007-9-21)(水业中国网陆僶睿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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