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官员:污水处理机制调整为以奖代补
(水业中国网上海站9月29日讯)“今后要改变城市污水处理厂财政投入的方式,通过污染物消减,来决定中央财政补助的数额。”9月16日,在由中华环保联合会主办的“第三届中国环境与发展中国论坛”上,建设部城建司副司长张悦表示,建设部正在酝酿城市污水的相关政策调整,即以奖代补,把过去补助投向建设,转变为对建设和运营成果的补助。
张悦表示,“十一五”期间,我国将投入3300亿用于城市污水建设。同时,为了完成国务院节能减排任务,建设部要对城市污水处理管理机制作出调整。
6月份公布的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首次对城市污水处理提出了要求,即规定到2010年全国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方案》同时规定,“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包括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要比“十五”削减10%,需要削减400万吨COD。
张悦表示,我国由于工业和城市混居,以及排水的混合性,导致城市污水里面有42%,甚至50%是工业废水,通过城市的下水道排放出来。“制定政策时,要充分考虑这个特点。”张称。
如在遭遇国家环保总局“流域限批”的陕西渭南市,在环保检查中发现,渭南市污水处理厂没有运行。而该污水处理厂对此解释为,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混同,使污水处理厂进水口浓度过高,而无法处理。
“污水处理厂都愿意选择入口浓度小的污水,这源于现有考核指标导向出了问题。”一位中国环境科学院污水处理专家对记者解释,现有考核指标存在的问题一个强调污水处理率,即进水量,另一个为达标率,只重视排放达标轻视入水达标和总量减排。
张悦表示,下一步建设部将考虑全面调整考核机制和财政补助机制。
首先,结合国家节能减排需要,尤其对污染物削减,要把污水处理厂污染物削减作为重要的目标。不是笼统的“处理水”,而是要“处理污”,将在污水进出口均设置在线监测仪,考核污染物削减。
其次,要改变财政投入方式。建立与COD削减直接挂钩的运营经费拨付机制。依据污水管网和COD削减增幅来决定中央财政的数字。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2007-9-29)(水业中国网陆僶睿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