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环保局积极实施西藏集中式生活饮用水供水工程,到目前西藏已经建成各类集中式生活饮用水供水工程63个,日供水能力23万吨,供水人口79万,解决了西藏29%的各族群众的生活饮用水问题。
西藏的水资源十分丰富,是世界上河流最集中的地区之一。是我们国内许多大江大河的发源地,西藏又是我国湖泊最多的地区,湖泊总面积23800平方公里,约占我国湖泊总面积的30%,大小湖泊1500多个,水质纯净,加上特殊的高原自然条件,人们常期是直接饮用井水或江河水。
为了使人们饮上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的水,西藏自治区环境局一直积极实施西藏集中式生活饮用水供水工程,注重组织开展西藏集中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依据实际情况制定了《西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并于今年元月1日正式施行。
《西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将饮用水源保护区分为地表水水源保护区和地下水水源保护区,实施分级保护。《办法》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止排污;禁止从事旅游、游泳、养殖和其他可能污染生活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等严格的控制措施来有效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质。
(中国广播网 琼达德庆白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