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获悉,为了保护西藏居民饮用水水源环境,保证居民能喝上安全、卫生的干净水,西藏自治区政府颁布了《西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今年1月份开始正式实施。
据西藏自治区环保局局长张永泽介绍,西藏按照不同的取水方式,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为地表水水源保护区、地下水水源保护区,根据保护要求,又将这些水源保护区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若在水源保护区内违反了《办法》的规定,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张永泽介绍,《办法》的实施将有效地保障当地居民生活用水和身体健康,让更多的居民早日喝上干净的饮用水。
目前,西藏已建立各类集中式生活饮用水供水工程63个,日供水能力23万吨,供水人口79万人;7个地、市所在的60.8万名城镇居民解决了供水问题,约占所在地城镇人口的95%以上。此外,全区7成以上的县城解决了居民生活饮水问题。
据了解,按照西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2020年西藏饮用安全卫生水人口比例将达到85%以上。
(中国矿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