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5月30日)从市自来水总公司获悉,市区自来水价格6月1日起调整,每吨上涨0.3元。
按照“一次听证,3年调价到位”的原则,我市此次是举办水价听证会后的第三次调价。调整后,市区各分类到户水价标准为:民用水由每吨2.20元调为2.50元;工业用水由每吨2.40元调为2.70元;一般经营用水由每吨3.00元调为3.30元;宾馆用水由每吨3.10元调为3.40元;特种用水由每吨3.30元调为3.60元。在增长的0.3元里,基本水价、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分别占了1/3。
此次水价调整是我市响应国家关于加快建立节水型水价机制的精神,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节约用水,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的一项举措。
扬州市物价局将会同自来水公司密切关注调价后市民的反映,同时将继续对市区特困居民给予用水补助。
(今日扬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