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昆明面临着1993年来未遇的严重缺水形势。为了缓解昆明市供水不足的现状,从今年5月1日起,昆明开始全面实施《昆明市城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政府鼓励单位和个人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建设中水设施和从事中水经营活动。这是昆明水务产业在自来水之后,呈现出的又一块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的领地。
中水是指城市污水处理净化后,达到国家《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或其他用途的相应回用水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昆明市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就开始实施中水利用工程,但到去年年底为止,在昆明市的众多住宅小区里,使用“中水”回用站的仍然寥寥无几。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节水行政主管部门无法将中水系统的设计列入新建工程的规划审批,从而使得强制节水难以实现;另一方面是相关的投资回报机制没有明确,民间投资愿望受阻。
《办法》中第四条规定:政府鼓励单位和个人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建设中水设施和从事中水经营活动,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中水的经营价格应当低于城市自来水价格,具体的价格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办法》对今后凡在昆明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符合一定条件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当同期建设中水设施作了硬性规定,要求中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其建设投资应纳入主体工程预、结算。这些条件包括: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商场、综合性服务楼及高层住宅;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大型综合性文化体育设施;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可回收水量在150立方米/日以上的居住区或集中建筑区等。对符合规定条件者,相关管理部门及建设单位将严格遵循“三同时”的规定办理规划、建设项目审批手续。
节水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中水回用可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及资源效益四丰收。现在每形成1吨城市供水能力需投资2500~3000元,每形成1吨城市污水处理能力需投资4000~5000元。以市政府小区为例,日设计处理能力为300立方米的中水处理站投资为85万元,与形成自来水的投资相当,但对整个城市而言,却节约污水处理投资4000~5000元/立方米,节约了优质自来水。对于使用者和投资者来说,它又是双赢的:地产商欢迎投资者建立中水设施,并向其购买低于自来水价格几乎一半的中水使用;投资者在生产和出售中水的过程中可以实现很高的经济效益。吸纳民间资本既可以促进中水回用在昆明的发展,也可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昆明已投入使用的20多个中水工程和几十个污水处理回用站,每年可为昆明市节约替代近600万立方米的优质自来水。早在一年前,昆明市官渡区绿化工程处就启动了“中水利用工程”。该处处长黄辉介绍说,2003年,在资金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处里自筹资金10万余元,购买了一批抽水机和水龙带,以就地取水的方式取用其他水源对处里管理的绿化带进行管养,使2003年的绿化用自来水量比2002年下降了16.0058万吨,让更多的人喝上了优质的自来水。之后,昆明市官渡区绿化工程处又自筹资金90余万元,加上昆明市节水办补助资金30万元,共计投资120万元,在春城路中段新建春城路中水回用工程。目前,昆明市官渡区绿化工程处“中水回用”工程运行正常,每天供水12小时,供水量最多的一天为1044吨。如今,春城路中水回用工程已经替代了春城路、西园路、永平路、省政府二号路等南市区一片的绿化用水,对缓解目前昆明市供水不足的现状起了一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