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玉溪市有关部门召开“瓶装饮用水市场准入工作会”,该市生产的龙露、溪然、红塔山等5种瓶装饮用水将申报食品生产许可证,从而成为新增10类实行市场准入制食品的第一批申报者。
目前,玉溪市生产瓶装饮用水的企业共有49家,而在最近一次对瓶装饮用水的抽检中却发现抽检合格率仅为54%,让老百姓喝上“放心水”仍然是一个没有解决的问题。不久前,国家公布了首批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的五类食品,它们包括食用植物油、大米、酱油、醋和面粉,而随着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稳步推进,国家质检总局最近又将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的食品新增为15类,其中饮料(包括瓶装饮用水)等10大类食品开始实施市场准入制度。至此,国家已先后对15大类食品实施了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占所有28大类食品的一半以上。
就玉溪市而言,实施“老5类”的市场准入制度将于明年1月1日开始,而“新10类”则将于2005年1月1日开始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瓶装饮用水虽然属于“新10类”的范围,可为了让老百姓早日喝上“放心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在最近两个月就对市内较大的5家生产瓶装饮用水的企业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瓶装饮用水将在12月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从而具备市场准入资格。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瓶装饮用水是指密封于塑料瓶(桶)、玻璃瓶或其他容器中不含任何添加剂可直接饮用的水,它包括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以及瓶装饮用天然(泉)水等产品。对瓶装饮用水审查的内容包括对其生产资源、产品相关标准、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等,其审查细则中明确要求“生产瓶装饮用水的企业应具备原辅材料及包装仓库、成品仓库、水处理车间、瓶(桶)及盖清洗消毒车间、灌装封盖车间、包装车间等生产场所”,“各生产场所的卫生环境应采取控制措施,并能保证其在连续受控状态,尤其是灌装封盖车间内的空气应采用各种消毒设施以保持其洁净度符合要求”,“对于桶装水生产企业,其回收桶不得露天存放,以免受到污染”。
(壹食品中国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