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城市污水问题,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山东省禹城市自本月起开征污水处理费。
该市污水处理费标准的制订在参考国务院办公厅和山东省办公厅文件规定的基础上,经市政府组织听证认可,报德州市物价局审查同意后确定。具体价格为居民0.5元每立方米,非居民0.55元每立方米,特殊行业0.8元每立方米。
使用自来水的用户由自来水公司在收水费的同时代收,分开收据;对自备水源用户,由市水务局按照“核定水量,定额征收”的方法收取;排污未达标的工业大户或偷排乱排的企业,由环保局按照《环境保护条例》及有关规定实施收取。对拒绝交费的排放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并强制征收。
(中国水利报 作者:张红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