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于人口相对集中、工业发达城镇河段的68处主要入河排污口,已基本做到了规范管理。推动了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排污口的监督管理,维护了水法规的严肃性。
近日,荆州江陵马市造纸厂向省政府批准的饮水水源保护区内大量排放未经处理的造纸工业污水,江陵县人民法院作出“准予对被执行人马市造纸厂强制执行”的裁定,很快使该厂污水排放达标执行到位。
《水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应当经过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机构同意”,荆州市组织监测人员沿长江荆州段、东荆河、沮漳河等8条主要河流徒步查勘,对每个排污口取样,登记位置,并进行认真的检测化验,分析评价,摸清了全市入河(湖、库)排污口现状、规律、性质等。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荆州市入河排污口调查报告》。
来源:中国水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