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水资源十分丰富,素有“千水之王”的美誉,多年平均径流量达4482亿立方米。但因降水时空分布不均,以及经济社会用水需求增加,季节性缺水,以及部分河段污染问题开始逐渐显示出来,为此,对水资源进行科学区划,对水资源开发利用实行统一管理,加强水环境保护势在必行。划分水区功能区划的主要目的旨在通过不同分区功能,对水量、水质标准,以及水资源开发利用方式进行详细规定,科学协调用水关系。
本次水功能区划采用两级区划体系,一级区划主要是从宏观和可持续发展上解决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问题,协调地区间用水关系,包括雅鲁藏布江流域、“三江流域”和依洛瓦底江、藏南藏西国际河流,以及内陆湖泊等共36个区,分为保护、保留、开发利用、缓冲等四个区;二级区划则主要是解决水部门之间的矛盾,集中在雅鲁藏布江流域拉萨河、年楚河、雅砻河、尼洋河,分为饮用和工农业用水、景观娱乐、过渡三个区域。(西藏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