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召开后,国家水利部召开了第二次援藏工作座谈会,专题研究西藏水利发展问题,提出“十五”期间在西藏投入水利建设资金48.85亿元,解决西藏工程性缺水严重、洪涝灾害频繁、农牧区通电率低等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西藏自治区紧紧抓住国家加大水利投资的历史性机遇,建立完善水利机构,培养引进专业人才,积极落实投资计划,狠抓工程建设质量,使水利建设进入了大规模、高速度发展时期。2001年完成水利投资7亿元,2002年完成水利投资8亿元,今年预计可完成水利投资13—15亿元。经过近3 年的努力,一大批涉及国计民生的水利项目开工建设,部分项目已竣工并发挥效益,对全区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为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国家投资效益,西藏在水利建设中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一是狠抓“三制”的落实。通过项目法人培训,对设计、施工、监理队伍进行业绩考核,规范招投标程序等措施,确保参建各方责任到位;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级水利部门不间断地组成检查组对所有重点工程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水利厅建立了厅长分片负责制度,定点联系,分片帮扶,实行面对面的领导;三是加大了市场整顿与规范力度。既最大限度地开放水利建设市场,又严格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确保信誉好,水平高的队伍参与西藏水利工程建设。(中国水利网 肖长伟 易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