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家住山西太原大营盘三社区的赵桂花老大娘,请水暖工将家里的出水龙头全都换成了“滴水不漏”的陶瓷阀。赵大妈说:“水费调整后,这水龙头淌水,淌得让人心疼啊!”进入7月后,山西省进一步调整了水资源费收费标准,其中地下水开始按取水用途和不同地区实行分类收费。此举一出,全省各地节约用水的氛围更加浓厚了。
山西是严重缺水的省份之一,地下水资源尤其短缺。目前,全省地下水资源可利用量50.91亿立方米,开采量却已达到38.73亿立方米。特别是大同、忻定、太原、临汾、运城等地区,地下水严重超采区面积已达3141平方公里,生态环境问题变得日益窘迫。为鼓励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限制地下水超量开采,山西省物价局近日公布了《关于调整水资源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居民生活及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工业等使用非超采区地下水,收费标准为每吨0.5元;使用超采区和严重超采区地下水,则以每吨0.6元收费。非超采区的旅游、洗浴、娱乐、餐饮、洗车用水收费标准为每吨1元,超采区和严重超采区为每吨1.2元。地表水水资源费也由原来的每立方米0.03至0.08元,增至每立方米0.25元。另外,水资源费征收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每超出计划用水定额的10%,就在原标准上翻一倍收费。
社会各界对这次调整深表理解。用水量较大的太原亲贤北街浪淘沙洗浴中心经理刘敏说:“利用价格杠杆的作用,促进用水大户增加节水投入,一方面可以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另一方面可以督促我们爱惜每一滴水。”太原钢铁集团董事长陈川平说:“这次调整非常必要,对企业而言,能起到加强用水管理,减少跑、冒、滴、漏的作用,对社会来说,能起到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筹措资金的作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山西的广大群众对这次调整显得非常平静。大同市建设里居民张庆祥说:“老百姓早就盼着加强地下水管理了。”种植黄花菜的大同马军营乡农民张梦军憨笑着说:“俺今年打算在田里挖口水窖,用天上水代替地下水。”
《人民日报》 (2004年07月12日 第十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