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西省实行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一系列污染防治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污染物排放量,改善了区域环境质量。但由于对山西省水环境和气环境容量还缺乏科学、准确的测算结果,影响了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的引深。为此山西省环保局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尽快成立专门机构开展此项工作,根据区域或流域的大气扩散能力和水环境自净能力,通过监测计算、评价等方法,核定出科学的环境容量,确定污染物控制总量指标,为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打好基础。
通知要求在2004年3月底前完成桑干河、南洋河、壶流河、滹沱河、桃河、浊漳河、清漳河、汾河环境容量测算;2004年2月底前完成太原、大同、阳泉、长治、临汾5个环保重点城市的大气环境容量测算,其他设市城市的测算工作于2004年底前完成。
来源:山西日报